广大师生员工:
为美化校园环境,规范校园秩序,结合学校实际,从即日起,特对校园秩序作如下规定:
1、机动车辆统一按秩序停放在停车场或其它划线停车区域,禁止乱停乱放;
2、教学楼、实验楼等区域禁止一切车辆进入,已停放的非机动车辆,请车主尽快将其撤离;
3、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。
成都医学院保卫处
2015年9月7日